春节期间,福安市公安局溪尾派出所开展缉枪治爆宣传,大力宣传私藏、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社会危害性,鼓励辖区群众主动上缴私存枪支弹药并积极提供线索。 通过不断宣传,收缴非法枪爆刀具深入民心。2月2日,溪尾镇坂中村一名群众苏先生向溪尾派出所主动上缴一把火药枪。据了解,该枪支是苏先生家中上辈遗留下来的,之前在清查杂物时发现。因担心枪支有危险,就一直放置在生产队旧仓库中。当苏先生看到公安机关开展的收缴非法枪爆刀具宣传后,便第一时间通过村委会把枪支上缴到派出所。民警对枪支进行登记后,对苏先生主动上缴枪支的行为表示肯定,并鼓励其向身边的亲朋好友积极宣传收缴非法枪爆刀具的政策。该火药枪的上缴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通讯员: 李文福 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