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福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林先生报警称,自家养的狗被别人布设的猎捕工具捕获。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并迅速查明:1月10日,犯罪嫌疑人汤某某把捕猎工具布设在湾坞镇龙珠村“下华山‘后门山’”山场,进行非法狩猎。1月12日,猎捕到同村林先生家的狗,犯罪嫌疑人汤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狩猎。2月8日,在多方动员下,犯罪嫌疑人汤某某摄于法律威严到森林警察大队投案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不仅破坏生态多样化,更可能触犯刑律。福安公安坚决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杜绝非法狩猎。 通讯员:李文福 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