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23年5月8日9时许,违法行为人占某某(女)、廖某某经商量后,驾驶各自的小车(车子原先都有刮痕)到福安市阳头街道某修理厂找修理工兰某某“走保险”做油漆。违法行为人兰某某遂教违法行为人占某某、廖某某在修车厂附近伪造了一起两车交汇碰撞的虚假交通事故。 随后,占某某和廖某某各自向保险公司和交警报案。交警到达现场后,出警人员凭借日常工作中积累的经验,马上发觉这场“事故”存在蹊跷,随即调取现场监控,发现事故现场明显是人为布置的,存在作假行为,立即将线索移交至福安市公安局阳头派出所。 占某某、廖某某、兰某某等3人归案后,供认了合伙导演伪造虚假交通事故的违法事实。因违法行为人占某某、廖某某、兰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5月25日,三人均被福安公安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通讯员:李文福 陆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