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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沁苗”,护成长——长治沁县人民检察院、沁县教育局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2024-10-15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方志坚)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制发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更深更实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规范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10月15日,长治沁县人民检察院、沁县教育局共同举行了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担任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庆辉,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局长李东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检察院、县教育局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12所中小学校长共同参加了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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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首先介绍了此次聘任法治副校长的具体情况、背景及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职责。之后,县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李东宏宣读了沁县人民检察院教育系统法治副校长聘任名单,12名县中小学校长分别为聘任的法治副校长颁发了聘书。

  担任法治副校长是一项崇高和神圣的使命。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的要求,是加强青少年法治信仰培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防护引导作用的重要体现。法治副校长的责任是沉甸甸的,既是检察机关的法治责任,更是实现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社会担当。牛庆辉检察长表示,该院将会把法治副校长这项神圣的工作作为制度长期坚持下去,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与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一起,为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为呵护孩子们茁壮、健康、安全成长,尽检察机关的最大的努力,用“检察蓝”为孩子撑起一片晴空。

  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结束后,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郭蓓同志为在场学生讲述了检察故事《人生最好是小满》,让学生了解法律的具体应用和违法犯罪的后果,培养其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通过讲授办案故事让同学们更加深入直观地了解了检察职能,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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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沁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履职法治副校长职责,强化检校合作,坚持德法一体,德法共育,努力将青少年培养成具有家国情怀、崇高理想、坚定信念、法治精神的优秀人才,高质效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朝阳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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