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王彩霞 张利康)今年以来,吕梁石楼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部署要求,紧扣“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两大主责主业,不断提升案管业务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
抓好“三大统筹”,夯实现代化思想根基
一是统筹政治与业务。院党组树牢抓管理促发展的理念,专题研究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多形式常态学习最高检《意见》,各部门围绕《意见》积极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层次引导全体干警充分认识检察业务管理的重要意义,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融入检察业务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同时,基于业务管理掌握的办案数据,实现对社会热点问题、检察重点工作的长跨度、宽领域专题分析,深挖数据背后的社会治理、法律监督问题,更好服务党委决策部署。
二是统筹指导与管理。强化检察长、检委会、办案部门、案件管理部门的检察业务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业务管理与指导相衔接,聚焦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每月开展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对员额检察官办案情况、数据异常变动及业务短板弱项等重点工作分类分析,助推业务部门围绕评价指标有针对性改进提升,确保各项数据指标稳步进位,促进案件质量逐步提高。
三是统筹管案与管人。将业务管理与干部管理相结合,既管好办案,又管好办案人员。一方面,持续做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检察官各自在权限范围内对案件作出决定,部门负责人强化案件审核职能,案管部门主动加强配合,坚持以岗明责、以权定责,以完善的环节管控助推高质量办案。另一方面,将案卡信息填录、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等自我管理情况纳入对检察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倒逼办案人员树牢责任意识。
发挥“三项作用”,构建立体化管理格局
一是发挥检察长和检委会统领作用。强化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对案件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抓好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议把关作用,检察长主持召开检委会7次,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7件,确保案件质效。制定检委会年度集体学习计划,常态化学习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不断提升业务素能,引导办案人员正确理解和把握司法办案规则及法律适用标准,促进规范司法。
二是发挥办案部门主体能动作用。提升检察官业务管理主体意识,办案部门根据条线的工作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对案件的自我管理,各个管理主体在多项检察业务中的权利与职责进一步明确,使多个跨部门业务问题得到规范管理。建立受案、结案全阶段流程监控制度,对业务数据和办案流程监管核查20次,发现并纠正数据质量问题85个,制发流程监控通报2次,适时开展“回头看”,促进提升业务工作效率。
三是发挥案件管理部门枢纽作用。采用“智能软件+人工筛查相结合”模式,结合上级检察机关通报数据质量问题,依托“数检通”智能软件,坚持“日审核、周汇总、月检查”,每季度通报一次数据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处理,数据准确率为97.73%。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面对面通报、点对点纠正,积极发挥案件质量评查正向激励和反向监督作用,不断强化办案人员的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助力案件管理向业务治理升级。
坚持“三个强化”,提升专业化管理合力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协作监管。建立“案管+部门”联动机制,业务部门指定专人协助开展检察业务数据管理,统计人员定期向业务部门反馈数据,业务部门及时予以核实,围绕案件评价指标定期对重点数据、弱项数据、空白数据等重点工作分类分析,有针对性整改提升。鼓励业务部门将平时案卡填录中发现的问题向案管部门反馈,针对问题进行专项培训,抓好本部门软件提示问题和案管提示问题的核查整改,形成管理合力,确保数据准确真实有效。
二是强化内部素能和外部监督。坚持学用结合,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购买各类业务用书,组织干警积极参加业务竞赛,一名干警在全省案件管理业务竞赛和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竞赛中,分别取得“业务能手”和“业务标兵”的优秀成绩。持续深化代表委员等外部监督,通过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等方式构建多元化的外部监督体系,以外部协同监督提升检察业务管理质效。截止目前召开听证7次,听证案件18件。
三是强化数字赋能案件管理。一方面,依托“数检通”流程监控模块调取办案节点执行数据,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提醒预警,将监控模式由案管部门要求检察官纠正,转变为系统自动推送并提醒承办人纠正,案管部门核查督促,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另一方面,注重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数字办强化与各业务部门的动态联络、紧密衔接,第一时间帮助解决数据整合、规则适用、模型搭建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实现数据有效碰撞、线索精准发现、成案及时推送。共应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4个,调取相关数据5万余条,线索成案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