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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河津公安交警:交通安全进校园 平安守护伴成长
2025-05-15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许国鹏)为进一步提升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减少校园周边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运城河津交警大队走进第四初中、实验四小开展“知危险  会避险”主题宣传活动,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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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中,宣传民警通过播放警示视频、分析典型案例、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向学生们讲解了未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通过“小手拉大手”,让学生们做一个“小小交通安全宣传员”,监督家长及老师们远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提醒学生在上学、放学期间不要在马路上嬉戏打闹,要时刻保持警惕,远离大货车,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超员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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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老师们、同学们、家长朋友们:

  校园是孩子们学习、成长的重要场所,而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不仅有利于孩子们的学习效率提升,更是他们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学生上放学安全事故频发,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教训惨重,发人深省,为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缓解校门口交通压力,保障师生上下学安全,河津交警大队特此向师生、家长发出以下安全倡议,请大家共同遵守,携手共建平安校园。

  1.请自觉带头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以“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为文明交通助力。

  2.作为家长,要教育您的孩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路上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要走斑马线,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一让二看三通过,不闯红灯。严禁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过路口务必注意过往车辆,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能在道路上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学校禁止不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禁止不满16周岁的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到校。

  4.骑电动自行车外出时,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载一人、不闯灯”。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固定卡扣,不戴头盔后果就很危险。

  安全接送,确保校门畅通无阻

  学校周边周边道路交通较多,上下学期间车流量、人流量较大,为了您和孩子的安全。请各位家长关注以下几个方面:请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早到校的学生应立即进入校园,不要在校外逗留,提醒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以免造成交通拥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接送孩子,按规定停车摆放。

  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上放学时,要按照指定区域停放车辆,未划分停车区域确实需要临时停车的,要沿道路右侧单排顺向停放,即停即走,不得长时间停放;服从现场执勤人员指挥,不逆行、不乱调头。严禁在学校周边道路随意停车、双排停车或占用人行道停车,以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学校和家长携手教育孩子禁止上下学途中骑改装过的电动摩托车,禁止骑电动车摩托车的过程中看手机,带人,打闹,保证安全。

  为避免学校周边拥堵,各位家长接送完学生后请尽快离开,不要在学校周边停留,学校建议住所离校较近的学生,不用车辆接送,改为步行上放学。严禁让学生自己过马路,请家长亲自将孩子送到学校安全通道区域后再离开。

  我们都是校园周边交通的参与者,交通文明需要我们共同营造。为了广大师生、家长的生命安全,为学校的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请尽己所能配合,遵守交规,规范停车,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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