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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纪委监委曝光4人;运城市纪委监委曝光3人
2022-12-30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12月29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官网首页《要闻》发布,具体如下。

  临汾市

  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涉及4人——

  临汾市医疗保险中心党支部原书记、主任冀林海,问题:2013年至2020年,借春节、中秋节之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超市卡、西洋参、普洱茶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3.99万元,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处理:2022年11月,冀林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临汾市畜牧发展中心副主任邓文平,问题:2018年6月,到外地参加展览会期间擅自改变公务安排,借机到武侯祠、锦里等地旅游,费用3085元在单位报销;处理:2022年6月,邓文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款项。

  永和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志刚,问题‬:2021年3月至9月担任乾坤湾乡党委书记期间多次组织他人在机关食堂聚餐饮酒并将酒水费用通过虚列食堂开支解决,2022年7月为其儿子操办12岁生日宴并违规收取礼金;处理:2022年9月,王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应由个人支付款项,退还收取礼金。

  浮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一队原负责人张海雁,问题:2022年3月,带队调查核实某违法采挖问题期间接受被调查对象安排的宴请并包庇纵容违法采挖行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处理:2022年8月,张海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运城市

  运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涉及3人——

  绛县中学原校长刘红学,问题:2017年至2021年为他人在绛县中学承揽工程提供帮助并收受0.9万元的购物卡、多次安排他人通过虚列开支方式套取公款购买烟酒等物品价值共计3.67万元,2021年9月收受该校英语培训班负责人赠送礼金0.2万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处理:2022年6月,刘红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调整享受的待遇,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河津市下化乡政府二级主任科员薛效陈,问题:2022年1月至6月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烟酒、超市购物卡、手机等礼品折合共计1.76万余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处理:2022年9月,薛效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东城派出所副所长陈战勇,问题:2018年2月至2019年2月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超市购物卡、KTV消费卡等共计1.65万元,2019年2月先后两次要求辖区娱乐场所老板免去朋友消费费用共计0.2万元;处理:2022年3月,陈战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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