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 2026年4月5日,临汾市委书记、市总林长李云峰,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林长王延峰联合签发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
总林长令围绕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断提升林草防火“六个能力”、强化林草防火“四个体系”建设,全力提升林草火灾综合防控水平,从压实防控责任、严控野外火源、加强监测预警、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问责五方面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人员伤亡“两条底线”。
压实防控责任,全域覆盖
各级林长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全面压实市、县、乡、村、护林员五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将防火责任层层分解到山头、地块、人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动做好防灭火工作;毗邻县(市、区)、乡镇要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强化跨界火情协同处置,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严控野外火源,源头管控
重点管控祭祀用火、农事用火、林区作业用火、野外随意用火等四类火源。持续推进“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以及“林电共安”三年攻坚行动。抓好“六清”工作,清除林缘地带100米范围内的可燃物。
加强监测预警,快速响应
完善“空天地”一体化预警监测体系,运用多种监测手段实现重点林区监测全覆盖,确保预警信息直达一线。加强科学分析和会商研判,形成应急响应闭环管理。推广应用“以水灭火”新战法,主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补齐技防短板。严格落实“1416”火情快处机制,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加强宣传教育,全民共防
宣传贯彻《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警示六条硬要求”,开展防火宣传“七进”活动。聚焦典型案例,营造“违规用火必追责、造成损失必赔偿”的鲜明导向,形成震慑效应。健全落实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构建“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负责”的群防群治防火格局,筑牢森林草原防火群众防线。
强化监督问责,失职必究
要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督查,及时发现问题,严格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约谈处理。对防灭火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扑救不及时、火情处置不力,以及瞒报、谎报、迟报火情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全市将以总林长令为抓手,将五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以最严标准、最实举措,有效防范各类森林草原火灾,筑牢林草防火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