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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娄烦县人民检察院:流动听证“接地气” 司法公正“看得见”
2026-04-21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山西频道

  廉政中国讯(常佳)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针对农村地域广、法律服务需求分散的情况,4月20日,太原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在娄烦镇城东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就杨某某盗窃案举行流动听证,以“法”为笔,以“爱”为墨,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能接受的方式,让事更清,理更明,法更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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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快递”连接民生 “小案件”彰显担当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步行至娄烦县城某批发部门口时,见门口台阶上堆放的快递包裹无人看管,顺手牵羊将一个包裹带回家中,之后杨某某又连续两次到该地点将他人包裹取走。案发后,经失主确认,被盗物品价值300余元,娄烦县公安局扣押被盗物品并返还失主,杨某某主动投案后表示认罪认罚。

  检察官审查该案后认为,杨某某三次盗窃的行为已触犯刑法,虽具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退还赃物、认罪认罚的情节,但盗窃快递包裹直接侵害群众身边财产安全,影响居民安全感,危害基层治安秩序。为实现最佳办案效果,我院决定召开流动听证。

  听证开在联络站  高效办案接地气

  为提升办案质效,方便群众参与,我院将听证会场设在城东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既便利了当事人及群众参与,也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践行司法便民理念的具体实践。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及拟处理意见。听证员围绕案件进行提问,经独立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公开悔罪,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对自己一时糊涂犯下的错误深感懊悔,表示吸取教训、绝不再犯。

  此次流动听证会,不仅依法妥善处理了一起盗窃个案,也将司法环节延伸到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通过听证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下一步,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依法办案与温情司法相结合,不断挖掘案件背后的法理情,真正实现小案不小办、小案不小看,切实以高质效履职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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