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薛永龙 冯勐丽)一面锦旗,一份认可;一声致谢,一份担当。近日,一起非法狩猎案当事人郭某某专程来到太原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印有“执法为公 立检为民”的锦旗,郑重送到检察官手中,以最质朴的方式向检察院表达诚挚谢意。

案件起因于2025年11月的一天,郭某某因贪图口舌之欲,心存侥幸心理,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狩猎野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案件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全面核查案件细节,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第一时间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谅解,社会矛盾已化解,且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检察机关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同时,检察官还将公开听证开到了案发地,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巩固了以案释法、以案育人的效果。
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随后,承办检察官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依法对郭某某进行行政处罚。同时,郭某某当场签下《自愿接受公益服务承诺书》,他郑重承诺,要成为一名生态保护的志愿者,在案发地开展义务巡逻和普法宣传。
法律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一面小小的锦旗,不仅是对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办案、司法为民的肯定,更是激励检察人员继续前行的动力。今后,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用好用实流动听证,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