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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城市“牛皮癣”!临汾尧都公安公布多起非法小广告案例
2026-07-06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山西频道

  廉政中国讯(张晓丽  马君慧)非法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被群众称作城市“牛皮癣”,不仅破坏市容环境、损毁公共设施,部分涉黄、涉诈小广告更是电信网络诈骗的引流工具,潜藏重大治安风险。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严厉整治乱贴乱画乱象,临汾市公安局尧都分局自5月中旬以来全面启动打击整治非法小广告违法犯罪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处行政案件11起,行政拘留11人、罚款2人。现公开部分案例予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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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  深夜沿街贴涉黄卡片,未赚到钱先被拘留

  马某于2026年6月10日凌晨4时许骑电动车到达某小区附近,沿路在路边停放车辆的后视镜上张贴小广告,张贴一百余张小广告后将剩余小广告扔到路边垃圾桶,后马某将贴小广告的视频及微信收款码上传至上线的邮箱,至今未收到贴小广告的费用。

  处理结果:马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

  案例二  结伙进小区乱贴广告,二人共同违法一并处罚

  2026年6月5日1时许,刘某某、刘某网络接单、临时结伙,在辖区某路段张贴“涉黄”小广告贴纸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现场查获刘某持有张贴的小广告贴纸2卷。

  处理结果:二人共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案例三  网络找兼职学印野广告,私自印制张贴被拘留

  刘某在互联网学习印制小广告教程,欲兼职赚钱,私自在家打印非法小广告,并于2026年5月在辖区多地张贴500余张非法小广告,在一次张贴过程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处理结果:刘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收缴作案工具标签打印机一台,热敏标签纸500张。

  法律链接

  在建筑物、公共设施、车辆上随意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可处5—15日拘留,并处相应罚款。

  张贴涉黄、涉赌、涉诈等引流小广告,为违法犯罪提供推广渠道,情节较重的从重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是参与印制、运输、分发非法小广告的上下游人员,一律同步追查、一体打击,不存在“只抓贴广告人员”的例外。

  警方郑重提示

  请勿轻信网络高薪兼职,不要受佣金诱惑参与张贴、散发各类野广告,打工不成反受处罚,得不偿失。

  广大市民遇到车窗涉黄小卡片,切勿扫码、不要点开链接,谨防裸聊、刷单等电信诈骗。

  下一步,临汾市公安局尧都分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白天常态化巡逻管控,夜间重点路段蹲守布控,持续向城市“牛皮癣”亮剑,不断净化市容环境,筑牢社会治安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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