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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出击! 临汾洪洞公安速侦速破一起故意破坏通信设施案 犯罪嫌疑人落网
2026-07-10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山西频道

  廉政中国讯(张晓丽  马君慧)7月7日,临汾洪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查中心等多部门联合作战,成功破获一起故意破坏通信设施案,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某峰、郭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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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7月6日凌晨4时,110指挥中心接某电信运营商维护公司报警称:其服务的通信公司西山片区通往乡村的三处光纤主干线被人破坏。

  群众利益无小事。接到报警后,刑侦三中队、四中队办案民警立即组织警力,连夜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认真梳理作案痕迹,广泛摸排案件线索,侦查中心民警同步开展网上线索研判,经过双方紧密协作,连续攻坚,线下线上信息实时共享,迅速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于7月7日成功将张某峰、郭某杰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峰与运营商维护公司张某因工作原因产生矛盾,为发泄不满情绪,遂伙同郭某杰先后将某通信公司西山片区通往乡村的三处光纤主干线破坏,导致西山片区2500余户家庭、若干专线用户通信网络全部中断。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峰、郭某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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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9日,运营商维护公司将两面写有“神速擒剪线歹徒  尽责守百姓网络”“神速破案护通信  雷霆出击保民生”的锦旗送到了洪洞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手中,感谢民警尽心履职、极速破案,对他们认真积极的工作态度表示高度赞扬。

  现今,电信通信网络已是人们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旦公用电信设施被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请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电信设施,一旦发现有破坏、盗窃电信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盗窃公用电信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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