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陈宏伟)酒驾醉驾危害人尽皆知,“病驾”却常被轻视,它无明显迹象,如潜伏的“不定时炸弹”,随时可能爆炸,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什么是“病驾”?
所谓“病驾”,是指患有影响驾驶能力的疾病或身体状况不佳时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具有突发性、不可预测性,哪怕是“偶尔发作”或“症状轻微”的患者,也可能在驾驶时突然出现:意识丧失导致车辆失控、撞击护栏或其他车辆;肢体抽搐无法操控方向盘、刹车,引发连环车祸;视觉/听觉异常干扰判断路况,增加碰撞风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疾病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规定,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梅尼埃病、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已经取得驾驶证,但身体条件发生变化,具有上述妨碍安全驾驶疾病,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司机发病乘员咋办?
发病前期,驾驶人如果是有意识的,乘员发现异常时可询问司机身体状况,如果驾驶人很难操控车辆,乘员可帮驾驶人缓打方向盘,让车停在最右侧的车道。
突发疾病之后,可能无法控制腿部,也很难抬手按危险报警闪光灯,这时,乘员在帮着打方向盘时应立即按下危险报警闪光灯,但不要急于换挡,否则极可能造成车辆失控,最后必须不断地按喇叭向后车传递紧急信息,提示后车保持安全距离。
安全停车后,乘员可做这些事:如驾驶人有心脏病,可迅速找速效救心丸等必备药物,拨打120求助。如果不懂急救常识,应当立即拨打120,然后报警。
除以上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外,驾驶人在服用部分药物后,可能产生嗜睡、困倦、注意力分散、头晕、耳鸣、视物不清、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同样会影响安全驾驶。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驾车前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出现头晕、心慌等身体不适时切勿冒险驾车,特别是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等基础疾病的患者,在出行前要高度关注自身身体状况,避免在身体不适情况下驾车。因病服用易引发嗜睡、反应迟钝等副作用药物的,也要避免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