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秦琴)行政复议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一年来,在长治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长治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紧紧围绕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功能定位,大胆创新、主动作为,聚焦畅通受理渠道、规范案件办理、实质化解争议、优化执法监督等重点环节,进行了系统化、制度化、功能化的探索实践,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日趋成熟和完善。
截至2022年11月底,市、县两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6件,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和不予受理22件,受理224件,结案189件,其中维持77件,驳回13件,终止59件,撤销和责令履行33件,确认违法7件,直接纠错率为21.16%,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显现,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深化改革 畅通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
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
今年1月,长治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庭正式启用,市政府本级行政复议案件有了专门场地开庭审理。
“以前,申请行政复议周而复返耗费精力,不知该找哪个部门,现在只需一个部门就能办理。”日前,王某在市政府行政复议局顺利申请行政复议后不禁点赞。
拧紧责任链条,改革责任明、无推诿。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长治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市、县两级成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司法局多次组织召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定期调度督办,对现有行政复议职责体系进行整合重构,市、县两级全部实现行政复议职责集中和案件集中办理。
一个口子对外,群众找得准、少跑路。2021年10月1日起,长治市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县级以上一级人民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加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牌子,实行“一个口子对外”。
优化审理机制,案件高效办、公平结。成立市级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提供咨询意见建议的案件审理机制;建立案件审理评议组、案件审理办公会工作制度、监督指导等制度;探索建立案前调解工作机制,把依法调解的理念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推动从源头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全域同促,改革落地落实。市司法局局长苏先忠介绍,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将行政复议职责统一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并逐步完善办案体制机制,提升了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改变了行政复议过去繁琐的管辖模式,群众更容易找准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更加方便;体现了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制度优势。
强化保障 锻造专业化工作队伍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后,面对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大、涉及领域广的实际情况,亟待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队伍。
市政府组织召开了政府专题会,专门研究推动各县区行政复议编制划转工作。因此,长治市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市、县两级从各级政府部门划转行政编制59名、事业编1名,专职从事行政复议工作,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困境,为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门队伍,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完善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重点推进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考核和激励奖惩机制。建立市级行政复议工作交流平台,通过平台组织市级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开展理论研讨、业务交流,统一办案尺度和证据标准,规范裁判文书。对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做到“先培训、再上岗”;积极探索建立与高校长期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采取线上、线下等形式多样的专题业务培训方式,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同时,行政复议改革期间,长治市共落实行政复议经费144万元,落实行政复议办公场所710平方米,市本级及潞州区、壶关县设立了行政复议庭,实现了行政复议听证审理“同时审、同时录、同时记”,多地增设了接待大厅、听证室、审理室、调解室、档案室等功能场所。市本级还设立了“市政府行政复议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化解争议 多元解纷促和谐
长治市行政复议以“调解优先,应调尽调”为原则,探索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新路径,整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力量,协同多方力量共同促进复议调解有序推进,力争实现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减少行政争议。
张某因不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做出的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经工作人员初步分析研判,及时组织开展立案前调解工作,通过释法说理,交警部门主动纠错并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张某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该行政争议得以妥善化解。
据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综合科科长李文静介绍,在基层执法过程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主体不适格、程序不规范、内容不适当等情况,行政复议就是要瞄准这些堵点、痛点,通过办案精准查找行政执法工作薄弱环节,对症下药,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纷化解功能,注重将和解、调解、协调优先原则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使复议案件审理“从对抗走向对话”,依法依规、合情合理予以沟通,在凝聚共识中提高案件处理结果的可接受性。
改革以来,全市集中精力办理了一批涉及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长期未得到解决的行政争议案件,同时对行政复议案件开展案前调解,及时化解争议,实现案结事了化心结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