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临县人民检察院做好"三篇文章" 用心用情化解涉老多重纠纷
2026-11-05 来源:廉政中国 浏览

  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高建利 冯晶晶)“多亏了检察院细致办案、耐心调解、公正处理,帮我们化解了矛盾纠纷,让我母亲能安心养老了!”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后,老人子女向承办检察官真诚道谢。

  82岁的陈某入住辖区某民办养老院期间,因院内防滑防护不到位、夜间巡护存在疏漏,意外摔倒骨折受伤。大额的医疗费用与后续养老安置问题,引发养老院与5名子女相互推卸责任,导致老人长期滞留医院无人看护,一桩普通的养老安全纠纷逐步升级为涉刑案件。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彻底解决养老纠纷,切实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吕梁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做好前端调查、中端办案、末端提升三篇文章,全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前端调查:

  查清事实争议,锚定矛盾症结

  82岁陈某与子女共同签订养老寄养协议,入住辖区民办养老院生活,夜间如厕时因屋内防滑设施缺失、夜间值守巡护不及时,不慎摔倒造成左股骨粉碎性骨折,产生大额治疗费用。事故发生后,养老院依据协议中单方设置的免责条款推卸安全责任;5名子女错误认为缴纳寄养费用即可免除法定赡养、监护义务,拒不履行照料责任、拒不承担医疗开支。老人受伤卧床无人照看,信访局、卫健局、县人民医院、乡政府、村委等多次组织调解均无果,公安机关遂以涉嫌遗弃罪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逮捕。

  案件办理中,承办检察官坚决摒弃机械办案思维,不简单一诉了之,第一时间深入医院、养老院实地核查,全面调取寄养服务合同、现场监控录像、诊疗病历、基层调解笔录等关键证据,层层梳理案情、精准厘清三重法律边界:一是养老机构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格式免责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过错责任;二是付费寄养仅转移日常生活照料劳务,子女法定赡养、监护兜底义务不因寄养而免除;三是子女拒不照料失能重病老人的行为,已涉嫌遗弃犯罪,触碰法律红线。通过全面查实事实、精准界定责任,为后续矛盾化解、公正办案筑牢坚实基础。

  中端办案:

  以听证促调处,以法理润亲情

  在查清事实、明晰权责的基础上,承办检察官坚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顾,分层分类开展精准释法说理与矛盾调处工作。针对涉案子女,检察官细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遗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赡养义务相关规定,结合同类典型案例讲明拒不赡养重病老人的法律后果,同步开展亲情教育疏导,彻底破除“托养即可免责”的错误认知。针对养老院,精准指出其在安全管护、日常巡查、设施保障中的管理漏洞,明确养老机构的特殊安全保障义务。

  经检察官多轮居中调解、耐心疏导教育,涉案子女深刻悔过、主动致歉,全额结清老人医疗欠费,将老人接回悉心照料;养老院正视自身管理问题,承诺全面整改院内适老化安全设施,三方成功达成和解,医院出具书面谅解。检察机关综合考量案件情节、当事人悔罪态度、矛盾化解程度,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临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组织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村干部、养老院负责人多方参与。会上全面通报案件事实、出示全案证据、介绍矛盾化解全过程,充分听取听证员评议意见。结合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矛盾彻底化解、社会危害性已然消除等情形,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对当事人开展警示教育训诫,重申赡养老人是法定责任、不容推诿懈怠,以公开透明的检察履职凝聚司法共识、修复受损亲情。

  末端提升:

  强化溯源治理,守护老年权益

  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办案与治本同步,不止步于个案矛盾化解,主动延伸检察职能,深挖案件背后的行业治理短板。该案暴露出辖区部分养老机构存在合同条款不规范、安全设施配备不足、日常管护机制不严、适老化安全改造滞后等共性问题,极易引发老年人摔伤、赡养纠纷、侵权追责等各类矛盾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临县人民检察院精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民政部门压实监管职责,组织辖区全部养老机构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统一规范养老寄养服务合同模板,清理违规免责条款,常态化开展养老行业法治培训与涉老侵权普法宣讲,从源头堵塞监管漏洞、防范同类纠纷发生,切实全方位守护老年人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

  本案是典型的刑民交叉涉老民生案件。临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新时代检察履职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做细前端事实核查、做精中端矛盾调处、做实末端溯源治理,统筹平衡法理、情理与事理,以柔性司法传递检察温度,用心用情化解民生难题,有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用高质效检察履职为老年群体安享幸福晚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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